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《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》(学位[2019] 20号)和陕西省教育厅、陕西省学位委员会《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》 (陕教规范[2020] 6号),按照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(陕学位办[2024]11号),2024年12月5日,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进行了评审。经专家评审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,认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已具备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,同意增列其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。
现将审定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-11日。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电话:2329389。
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
2024年12月9日